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浙江省法治工作会议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贵公司作为一家集科研、生产专业氟碳保温系统和仿铝板、仿不锈钢、防火涂料的专业生产和施工的企业,涉及到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法律问题也更加复杂。本所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后,结合贵公司在业务中面临的大量、复杂相关法律事务等实际情况,由梅峻岭律师及王艳和闫兵律师助理四人组成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该团队由梅峻岭律师负责,通过“专人负责、团体配合”的服务模式,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该律师顾问团队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工作机制。在工作过程中,团队成员就贵公司重大法律咨询议案和服务项目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或问题解决方案均上报律师顾问团队,团队负责人梅峻岭律师根据情况召集不同层次的会议对意见书或方案进行专题研究,以确保法律意见的准确、可行。
该律师顾问团队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本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调查研究、参加会议、参与谈判、个案咨询、委托代办等形式,开展了法律顾问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参见附表。
综观一年以来的法律顾问工作,在贵公司的信任和支持下,本所根据贵公司的需要,及时、认真地向贵公司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
沟通欠缺,未及时发现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而贵公司在产品出现质量瑕疵问题时的大意也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这些问题只要及时沟通,本所便可为贵公司制定相应对策,上述纠纷也许仍会发生,但不至于如此被动,而贵公司退场的损失也可获得补偿。
1、如何在新的环境下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组织模式和治理结构,并不断完善公司的运行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贵公司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我们可以进一步合作的领域之一。
2、围绕贵公司下一年度经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协助贵公司的业务拓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
3、为加强贵公司管理层的法律风险意识,向贵公司提供专门的公司法、合同法等方面的培训。
展望新的开始,我们珍惜为贵公司服务的机会。为持续、全面地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我们承诺,将继续奉行团队协作的服务模式,操守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和高度的敬业精神,以质量和信誉促发展的职业宗旨,与贵公司一起努力,共同发展。
xx年我所有幸成为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与贵公司精诚合作。为了便于双方有效沟通和交流,增进合作,现将xx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报告。同时为了xx年合作的顺利开展,在此也将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发现的一些问题及建议、要求向贵公司一并做出说明。
1、xx年3月7日
宋总与张律师、律师助理小郭前往贵公司,商谈法律顾问合作事宜,并商谈贵公司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2、xx年3月12日下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陪同宋总、师总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朝斌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计算机学院三楼会议室洽谈该公司违约,贵公司要求退还15万的相关事宜。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无果。
3、xx年3月13日下午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应邀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本案案情,宋总与张律师、朱律师充分交流、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4、xx年3月14日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研究、探讨具体案情后,张律师提出本案代理方略,交代具体办案细节应当注意的问题。
5、xx年3月19日上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到xxxx公司与宋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调取xxx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立案材料。
6、xx年3月xx年3月21日
审查修改《融资服务合同》。
8、xx年3月27日
审查、修改《债权融资服务合同》。
9、xx年3月28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xxxxx公司送案件代理费用发票,交换起诉书意见,沟通起诉书内容,并盖章。然后到高新区法院立案,高新法院以合同字迹模糊,疑似有所修改,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因贵公司当时无法提供原件,立案没有成功。
10、xx年3月30日
朱律师再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开会,不接受立案。
11、xx年3月31日
朱律师第三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只收了材料,没有立案,告知耐心等通知。
12、xx年4月6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高新法院催促立案事宜,法院以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高新区,实际工作地址在武侯区,应去武侯区法院立案,强行退回相关立案材料,立案又没有成功。
13、xx年4月9日
朱律师去武侯区法院立案,被告知只能在高新区法院立案;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再次提交立案材料,并强烈要求应该由高新区法院受理,否则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后法院接收了材料,要求等候立案审查。
14、xx年4月16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给高新区法院打电话了解立案情况,法院同意立案。
15、xx年4月18日
按自动撤诉处理,要求交纳现金。后,小郭拿现金代贵公司缴费。
16、xx年4月19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把立案费发票送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案件立案进展情况。
17、xx年4月23日
朱律师到高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与承办法官初步沟通案情。
18、5月2日上午
张律师、郭开友梳理、整理该案证据材料、制作证据目录、再次研究代理方略并发送贵公司,便于准备证据原件。
19、5月3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联系贵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证据原件准备情况。
xx年11月6日
审查修改《监控系统采购、安装协议书》。
28、xx年11月13日
审查修改《预付款加油协议书》及其相关文件。
29、xx年1月30日
对《二手车买卖合同》审查修改,提出存在的风险,并发挥贵公司。
虽然,我所与贵公司合作时间不长,仅仅一年时间,但是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中,我们感觉到贵公司部分员工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有待提升,法律基本常识有待培训。
我们感觉贵公司在合同的审查、管理方面比较混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可行的规范的审查管理制度。
其表现在各部门的协议、合同没有统归合同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修改,而是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导致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等没有统一登记、备案,一盘散沙。这有待予以规范,制定相关制度,建立专门机构,设置专门人员管理。
二是,合同的审查、修改应统一由专门机构、人员与公司法律顾问联系,报送审查修改,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三是,合同风险防范制度欠缺,为企业埋下了重大隐患。
同时,公司需要建立法律事务呈报处理制度,以实现法务处理的优质高效。全年我们上门服务近10次,审查、修改合同xx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计划。
1、收集、整理、修改、完善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需要举办相关专题培训。
20xx年度,我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供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和决策中参考。
一、处理诉讼案件情况
20xx年我与公司综合部王某某经理、赵某某副经理一起,为贵公司处理民事诉讼案件三起四件。即赵某诉我公司损害赔偿案件一、二审,我公司诉张某擅自拆除广告牌恢复原状案,以及王某秋诉我公司手机过户返还财产案。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为圆满的结果。
1、赵某诉我公司损害赔偿案件。
20xx年7月13日下午2时许,原告赵某在横过其就读学校高中门前公路时,被我公司司机杨某某所驾驶的213吉普车撞倒。经公安机关认定,其应当负主要责任,我公司负次要责任。赵某不服,要求行政复议。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我公司负主要责任。同时赵某被认定为九级伤残。一审时原告要求给付20余万元,某区人民法院在双方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判决我公司赔偿其损失3.5万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此案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月日公开开庭审理,至今尚未做出判决。此案两审中,原告做工作的迹象较为明显。我们对办案法官考虑双方承受能力而有所侧重的作法,明确表示理解,但同时也明确表示不能超过限度。因此,在一审判决并没有过分,二审中也较为慎重。
2、我公司诉张某恢复广告牌原状案。
20xx年9月23日下午,中国网通公司某市通信公司房屋承租人张某认为我公司在通信分公司西侧营业厅的广告牌对其承租的通信市场遮光,经与出租方有关人员请示后,未经我公司同意,擅自将我公司广告牌拦腰截断。在本人与其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公司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广告牌系我公司工程部经理李某娟、副总经理张晖与网通公司有关负责人陈某某、张某龙达成口头协议后树立的。张某在没有征得我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法院同志主持下,我公司张某怀副总经理、综合部王某某经理和我本人与被告张某进行过一次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对方不得已,主动将我公司广告牌恢复原状。我公司于是申请撤诉结案。此案以我公司达到预期目的的圆满结局而划上了句号。
3、王某秋诉我公司手机过户返还财产案。
手机店店主王某秋于20xx年12月4日,以其向彭某某购买的手机卡×被我公司过户给他人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归还该手机卡,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00元,以及精神损失10000元。经我们调查,该手机号码确实是王某秋于20xx年7月17日从彭某某处过户,但该机原机主为田某,20xx年5月16日有人用假身份证冒充田某过户给吕某某,吕某某于5月19日又过户给彭某某。原机主田某提出投诉后,我公司即以此事涉嫌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确认,机主田某所持身份证系真实证件,在公安机关派员到场的情况下,我公司遂于20xx年10月29日将该手机卡过户给原机主田某。某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2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尚未作出判决。我们的答辩理由是手机卡过户的买卖行为发生在彭某某与王某秋之间,我公司的过户行为仅仅是保证服务质量,并不能对交易标的的权利瑕疵负责。
二、处理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20xx年度与综合部、市场部一起共同处理客户投诉事件多起,主要是代理商冒用他人身份证、手机卡过户等类事件。经我们共同努力,均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使客户负气而来,满意而去,或者虽不满意但对我们的处理意见也表示认可,将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纠纷在诉讼之前解决。同时还审核了部分合同。
1、水上案。
20xx年4月份,我与工程部戴某等同志共同处理了一起水上案件。二界沟一孟姓船主的船只在港区内河流入海口附近夜航时发生水上,船只的桅杆将我公司总裁在二界沟港区内跨越河流的光缆撞断,桅杆也被折断。该船主意欲向我公司索赔。经我公司按法定程序向二界沟港监部门报案,并与该船船主交涉处理善后事宜,明确表示对方如对我方处理不满,可以到大连海事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船主最后同意我方的处理方案。
2、代扣缴税款案。
20xx年11月,某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借省税务局对某联通公司的一个处理文件,以我公司未为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交税款40万元,并欲对我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在接到综合部通知后,我立即同公司财务部兰某某经理联系,为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为具有税务登记手续的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并无法律依据,即便应当代扣代缴也应当由税务机关事先核定代扣代缴对象,由企业承担税款流失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在兰某某经理的努力交涉下,市地税局终于收回成命。
一年的工作中,在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大用支持下,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公司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合作愉快,使我的法律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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