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参考书目范文(通用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北京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将从多方面增加资金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加大资助范围和力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收与我校签定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 “MBA”联考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 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9月22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二、报名
1. 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2.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强军计划、“MBA”联考、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报考艺术学学科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联考),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 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 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专业课往届试卷和业务课参考书目。关于专业课往届试卷的购买,考生可咨询报考学院。关于业务课参考书目,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3. 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和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记的地址邮寄给考生本人。
2. 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09年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报考MBA联考青岛报考点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青岛”。
4. 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等)。
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 (含推免生) 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5、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
6、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
二、招收专业及名额
20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可查看我校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也可查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中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推免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学院名称拟招收推免生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5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45管理学院40机械工程学院25外语学院13环境与建筑学院17理学院8社会科学学院3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18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1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8三、申请程序
1、9月下旬,教育部开通推免服务系统后填报上海理工大学;
2、各学院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
3、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地点,组织学生进行复试,复试后将复试结果报研招办审核;
4、研招办审核通过后,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
5、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6年硕士研究生,将于2016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请提交以下材料交院系审查。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体检表(参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须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样表可点击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我校将拒绝申请人的免试申请。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应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设定以下主要参考指标: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 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考核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参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具体要求:
①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③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④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为40分,面试为60分。申请调整笔试和面试比例的`学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按调整后的比例计算。
2、复试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
六、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推免生优先评定一等奖学金。
七、其他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八、咨询及举报电话
研招办咨询电话:021-55272521
监督及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处
联系电话:021-55270716
电子信箱:jw@uss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电话:021-55272521
传真:021-55272521
电子信箱:yzb@usst.edu.cn
上海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参考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科目201英语一全国统考科目202俄语全国统考科目203日语全国统考科目204英语二全国统考科目211翻译硕士英语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213翻译硕士日语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215翻译硕士德语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高级德语》(1-3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43日语(二)《新编日语》(修订版)(1-3册,以1-2册为主)周平、陈小芬,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44德语(二)《大学德语》(1-3册,以1-2册为主)戴鸣钟,高等教育出版社245法语(二)《法语》(1-3册,以1-2册为主)马晓宏,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301数学一全国统考科目302数学二全国统考科目303数学三全国统考科目335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357英语翻译基础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359日语翻译基础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361德语翻译基础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德国主流报刊杂志中与科学、技术、经贸相关的科普类文章。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全国统考科目431金融学综合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441出版专业基础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601数学分析《数学分析》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613申论当年或前一年出版,出版社、编著者不限615传播学原理①《传播学教程》第2版,郭庆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②《传播学纲要》第2版,陈力丹,陈俊妮著,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616基础英语考试内容:词汇、语法、阅读、写作(不指定参考书目)618力学《力学》,漆安慎、杜婵英,高等教育出版社619光学《光学教程 第三版》,姚启钧原著,华东师大光学教材编写组改编,高等教育出版社。62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版801工程流体力学《工程流体力学》归柯庭 汪军 王秋颖,科学出版社,802传热学A《传热学》杨世铭、陶文铨,高等教育出版社,803工程热力学A《工程热力学》童钧耕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804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第2版)李全利 高等教育出版社,805应用光学①《工程光学》 郁道银、谈恒英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②《工程光学》, 李湘宁主编,科学出版社,。
806测控电路《测控电路》张国雄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第2版807自动控制理论《自动控制原理》(第四版),胡寿松编,科学出版社,808传感器技术①《传感器》强锡富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7月第3版②《非电量电测技术》严钟豪等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1月第二版
809信息工程网络技术①《计算机通信网基础》顾尚杰等 主编 电子工业出版社 .09②《Data&Computer Communication》,WilliamStallings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影印
810运筹学《基础运筹学教程》(第二版),马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81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浙大四版)》,盛骤,谢式千,潘承毅编,高等教育出版社,06月814管理学《管理学原理(原书第7版)》 , (美)达夫特等著,高增安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1月816传热学B①《传热学》第5版,章熙明、任泽霈、梅飞鸣编著.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②《传热学》第4版,杨世铭、陶文铨编著.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817宏观与微观经济学①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②《西方经济学简明教程》尹伯成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最新版;
③《
辽宁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下旬结束,具体各专业接收人数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 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8)不接收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9)部队学历考生应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后方可报考。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超过40周岁的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单独考试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仅面向部分学术学位专业招生,详情见辽宁大学2012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条件如下:
1.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其他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关于接收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2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800人。其报考条件须符合报考条件(一)全国统考中的1,2,3(1)(2)(5)(6)(7)(8)(9),4,5项要求,还应具备如下要求:
1.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法律硕士(JM)(非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 法律硕士(JM)(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其他专业学位专业
应符合报考条件中(一)全国统考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
网报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yz.chsi.com.cn(教育网);yz.chsi.cn(研招网)。
3.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必须选择辽宁大学报考点,其他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 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等,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6. 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填写错误或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7. 考生必须于2011年11月10~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具体提交材料详询报考点。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入学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其他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7~8日。
3.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简章。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4)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其中:
http://m.altdl.com.cn/chafenshuxian/106174/